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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风采  
团区委关于举办2007’“上好佳”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为给我区广大青年音乐爱好者提供一个施展才华、展示自我的舞台,充分挖掘和选拔我区歌坛新秀,并通过比赛在全区大力营造健康有益、充满活力的和谐文化氛围,充分展示青浦青年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团区委、区文广局决定联合举办2007’青春·畅想·水乡青浦青年文化艺术节——“上好佳”青年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8日(医院报名4月4日截止)
各镇、街道预赛:4月11日——4月15日
区复赛:4月21日
区决赛:5月4日
报名1、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思想健康、积极向上的本地户籍青年或生活、学习、工作在本区2 年以上的进城务工青年均可报名参赛。
    2、本次预赛设为11个赛区,分别由8个镇、3个街道(社区)团(工)委、文体中心承办。
    3、先进行预赛,优胜者统一报送至团区委,由团区委统一组织选手进行复赛、决赛。
联系人马江华
联系电话:3115
具体细则附后
团 委      
2007-03-30


 

录取名次和奖励
    各镇、街道(社区)赛区前3名选手参加复赛,复赛共有33名选手参加,根据评委的打分取前十名进入区决赛。决赛冠军、亚军、季军分别授予奖品、证书、纪念品等,其余七名选手授予青浦区青年优秀歌手称号并颁发纪念品。
比赛规则
    1、演唱方式不分类别,美声、通俗、民族唱法均可,参赛歌曲不得超过6分钟。
    2、所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具有时代感。
    3、演唱形式只限独唱,伴奏方式为CD或VCD(伴奏带自备)。
    4、决赛分为自选曲目,PK赛两部分构成。
预赛规则:
    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根据评委的打分高低取前三名进入区复赛。
复赛规则:
    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根据评委的打分高低取前十名进入区决赛。晋级选手名单由团区委对外统一发布。
决赛规则:
    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三首,其中两首正歌即完整的歌曲、一首PK清唱曲目(3分钟内)。第一轮十名选手演唱结束,依据评委打分、点评,得分最高的前两名直接晋级,最后两名直接淘汰(如有平分,则网络支持票多者胜出)。第二轮为PK赛,得分靠后的三名选手分别在得分靠前的三名选手中抽取对手进行PK。第三轮晋级的五名选手演唱结束,由评委现场评分并结合网络支持票数评出冠亚季军各一名以及最佳台风奖一名,最具潜资奖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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