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巢卫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有足够的估计,必须既看到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又看到反腐倡廉存在的问题;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又要抓紧解决现实突出问题;既要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又要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现突破,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他同时要求,要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预防腐败和深化权力监督上下功夫。要清醒地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强化领导责任,纪委要协助党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职责。
巢卫林在会上代表区委常委会作出了“十不”承诺:一、不违反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市委团结。二、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个人封官许愿,不干预下级干部任命和安排亲朋好友工作。三、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四、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非紧急公务,谢绝下级、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家访。五、不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谋取利益。六、不为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七、不配备超标准小汽车。八、不干预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九、不接受超标准接待。十、不准个人决定人事、财政、编制等重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