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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卫生部从2010年3月1日起全国各医疗机构全部施行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要求,中山青浦分院医务科专门安排人员于2月24日与26日为医院各科室质量负责人、病史质量管理人员、科室病史检查人员以及在职医师进行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医师们对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了全面的了解,尤其是对医患双方容易发生误解、争执的环节,有了重点的认识。对规范医疗书写行为,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