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2025-06-16 15:33: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采购人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水处理项目。
2、服务范围:新老院区中央空调水处理(1#楼、2#楼、3#楼、5#楼、7#楼、8#楼),保障管道系统水流畅通,根据甲方系统材质、水量、水样情况进行药剂筛选和配方,每次水质检测提供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等。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14.3万元,最高限价14.3万元超过限价不予接受。
5、服务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在合同中约定。本次采用一次招标三年享用,合同逐年签订,每年度合同到期前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的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通不过或因项目内容、合同价格等变动较大的,招标人有权重新进行招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中心医院9号楼2楼总务科。联系电话:张老师 021-69719190-8124。
2、比选文件获取时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凡愿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
1、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 日下午14:00,迟到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中心医院9号楼2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 1 日下午14:30。
六、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中心医院9号楼2楼第一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中心医院9号楼2楼第一会议室。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并密封,届时请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原件进场签到。